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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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

2024-07-17 10:0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辽政发〔2021〕 6号)工作要求,促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就我市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建立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全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加快实现美丽沈阳建设目标。

  (二)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调以维护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落实到区域空间,持续优化发展格局,促进经济社会绿色高质量发展。

  夯实基础,全面衔接。明确“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开展生态环境管理工作的基础性工具,资源开发建设、规划编制、项目落地等工作应与“三线一单”成果全面衔接,为“三线一单”成果的实施奠定基础。

  分区施策,分类准入。强化空间引导和分区施策,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建立以环境管控单元为基础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针对不同环境管控单元特征,分别提出管控要求,实施差异化环境准入,促进环境管理精准化。

  统筹实施,动态管理。按照省级统筹、上下联动、区域协同的原则,构建共建共享、分级实施的工作体系。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改善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定期评估、动态更新调整。

  (三)总体目标。

  到2025年,建立较为完善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和数据应用体系,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稳步提高,碳排放趋势趋于平稳,绿色发展水平明显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显著增强。

  到2035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巩固完善,生态安全格局稳定,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绿色空间格局、绿色产业结构、绿色能源结构、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总体形成,基本建成美丽沈阳。

  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一)划分环境管控单元。全市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137个,分为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其中:优先保护单元82个,主要涵盖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面积为235610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832%;重点管控单元48个,主要包括工业集聚、人口集中和环境质量超标区域,面积为679861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5287%;一般管控单元7个,市域内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面积为370546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2881%。

  (二)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根据划定环境管控单元的类型特征,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和资源利用效率四方面制定针对性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建立“1+N”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体系,“1”为全市总体管控要求;“N”为全市137个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1优先保护单元。以生态环境保护优先为原则,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严守生态环境底线,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

  2重点管控单元。工业聚集区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强化污染减排、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为重点;人口集中区以有效降低资源环境负荷、强化精细化管理为重点;环境质量超标区域以加强环境污染治理、防控生态环境风险为重点。

  3一般管控单元。以促进生产、生活、生态功能的协调融合为导向,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引导产业科学布局,合理控制开发强度,维护生态环境功能稳定。

  三、实施要求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准入要求。“三线一单”成果应用是推动产业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发布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各区、县(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应用于城市开发建设、资源利用、生态环境要素管理、环境监管与执法、规划环评审查和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等工作。

  (二)全面强化“三线一单”指导作用。强化“三线一单”成果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各区、县(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在相关规划编制、产业政策制定中要将“三线一单”成果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开展协调性分析。不断强化“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硬约束和指导作用。

  (三)不断完善应用机制和技术保障。充分认识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重要意义,建立“三线一单”实施应用工作机制,适时建立“三线一单”成果应用平台,不断提高“三线一单”成果应用的战略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市生态环境局要组建长期稳定的技术团队,切实做好技术保障。

  (四)实行动态更新与定期评估。市生态环境局每5年开展一次全市“三线一单”实施情况评估,动态更新“三线一单”数据库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成果。5年内因国家与地方法律法规、重大发展战略实施、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发生重大变化调整,市生态环境局要会同市直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意见,按程序报批后及时更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是落实“三线一单”的实施主体;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全市“三线一单”的实施、评估、调整更新和宣传工作;市直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各区、县(市)政府要做好本行政区域“三线一单”的实施、调整更新和宣传工作。

  (二)落实资金保障。市和区、县(市)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推进“三线一单”编制、实施、评估、调整更新工作,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范围及政府决策做好财政资金保障。

  (三)强化监督考核。加强实施“三线一单”情况的监督考核,建立健全“三线一单”实施情况评估和监督机制,定期跟踪评估“三线一单”实施成效,推进实施应用。

  附件:

  1.沈阳市环境管控单元分布示意图

  2.沈阳市环境管控单元分类统计表

  3.沈阳市环境管控单元清单

  沈阳市人民政府

  2021年5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沈阳市环境管控单元分布示意图

附件2

沈阳市环境管控单元分类统计表

区县(市)

优先保护单元

重点管控单元

一般管控单元

单元总数

面积占比(%)

个数

面积占比(%)

个数

面积占比(%)

个数

和平区

0.43

5

0.73

2

--

7

沈河区

0.3

3

0.76

2

--

5

皇姑区

0.31

4

0.87

2

--

6

铁西区

0.55

5

6.8

4

--

9

大东区

0.03

1

1.46

2

--

3

于洪区

1.89

8

6.69

4

--

12

浑南区

8.56

10

6.87

4

3.64

1

15

沈北新区

4.63

10

8.14

8

4.12

1

19

苏家屯区

4.9

8

7.82

6

3.65

1

15

辽中区

11.26

7

12.75

3

8.74

1

11

新民市

21.47

8

16.63

5

44.75

1

14

法库县

22.83

7

12.32

3

24.48

1

11

康平县

22.84

6

18.18

3

10.63

1

10

全市

100

82

100

48

100

7

137

附件3

沈阳市环境管控单元清单

行政区

单元

总数

优先保护单元

重点管控单元

一般管控单元

全市

137

82

48

7

和平区

7

5个(李官水源、太原水源、中山水源、竞赛水源、砂山水源)

2个:和平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涉及街道10个(浑河站西街道、北市场街道、浑河湾街道、马路湾街道、南湖街道、南市场街道、沈水湾街道、太原街街道、新华街道、长白街道);和平区水环境城镇生活重点管控区,涉及街道5个(浑河站西街道、马路湾街道、南湖街道、沈水湾街道、长白街道)

/

沈河区

5

3个(李巴彦水源、南塔水源、万泉水源)

2个:沈河区水环境城镇生活重点管控区,涉及街道5个(东陵街道、马官桥街道、南塔街道、泉园街道、五里河街道);沈河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涉及街道11个(马官桥街道、东陵街道、泉园街道、南塔街道、万莲街道、五里河街道、滨河街道、风雨坛街道、皇城街道、朱剪炉街道、北站街道)

/

皇姑区

6

4个(北陵水源、河南水源、中医水源、河北水源)

2个:皇姑区水环境城镇生活重点管控区,涉及街道2个(四台子街道、鸭绿江街道);皇姑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涉及街道10个(北塔街道、华山街道、黄河街道、陵东街道、明廉街道、三台子街道、舍利塔街道、四台子街道、新乐街道、鸭绿江街道)

/

铁西区

9

5个(于洪水源、胜科水源、翟家水源、铁西区浑河生态保护红线区、铁西区一般生态空间)

4个: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涉及街道3个(翟家街道、大潘街道、大青中朝友谊街道);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涉及街道6个(高花街道、彰驿站街道、大潘街道、大青中朝友谊街道、昆明湖街道、翟家街道);铁西区水环境农业重点管控区,涉及街道3个(高花街道、彰驿站街道、大潘街道);铁西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涉及街道8个(笃工街道、工人村街道、霁虹街道、凌空街道、启工街道、兴华街道、兴顺街道、重工街道)

/

大东区

3

1个(万泉水源)

2个:沈阳-欧盟经济开发区,涉及街道5个(东站街道、二台子街道、前进街道、上园街道、文官街道);大东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涉及街道7个(大北街道、东塔街道、东站街道、津桥街道、上园街道、万泉街道、长安街道)

/

于洪区

12

8个(河北水源、于洪水源、河南水源、李官水源、于洪区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重要区域、于洪区一般生态空间、胜科水源、尹家水源)

4个:沈阳永安经济开发区,涉及街道4个(马三家街道、沙岭街道、迎宾路街道、造化街道);于洪区水环境农业重点管控区,涉及街道4个(光辉街道、马三家街道、平罗街道、造化街道);于洪区水环境城镇生活重点管控区,涉及街道9个(北陵街道、城东湖街道、光辉街道、陵西街道、马三家街道、南阳湖街道、沙岭街道、迎宾路街道、造化街道);于洪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涉及街道8个(造化街道、迎宾路街道、沙岭街道、南阳湖街道、马三家街道、陵西街道、城东湖街道、北陵街道)

/

浑南区

15

10个(高新技术产业区净水厂水源、浑南供水公司产业区水源、李巴彦水源、南塔水源、砂山水源、沈阳石人山市级自然保护区、沈阳滑石台地质遗迹省级自然保护区、浑南新区一般生态空间、浑南新区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重要区、沈阳辉山风景名胜区)

4个:浑南区水环境城镇生活重点管控区,涉及街道6个(东湖街道、五三街道、浑河站东街道、白塔街道、桃仙街道、李相街道);浑南区水环境农业重点管控区,涉及街道8个(满堂街道、汪家街道、东湖街道、深井子街道、王滨街道、李相街道、祝家街道、桃仙街道);浑南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涉及街道9个(满堂街道、汪家街道、高坎街道、东湖街道、五三街道、浑河站东街道、白塔街道、桃仙街道、李相街道);浑南区大气环境布局敏感重点管控区,涉及街道5个(满堂街道、高坎街道、汪家街道、深井子街道、王滨街道)

1个:浑南区一般管控区涉及街道3个(深井子街道、王滨街道、祝家街道)

沈北新区

19

10个(辽宁沈北七星国家湿地公园、沈阳国家森林公园、沈阳石人山市级自然保护区、石佛寺水源、尹家水源、黄家水源、沈北新区一般生态空间、沈阳辉山风景名胜区、沈北辽河生态保护红线区、沈北新区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重要区域)

8个:沈北新区虎石台东片区工业聚集区,涉及街道2个(辉山街道、虎石台街道);沈阳辉山经济开发区-北部园区,涉及街道3个(新城子街道、虎石台街道、辉山街道);沈阳道义经济开发区,涉及街道2个(道义街道、正良街道);沈北新区大气环境布局敏感重点管控区,涉及街道3个(新城子街道、清水台街道、马刚街道);沈北新区水环境城镇生活重点管控区,涉及街道4个(道义街道、正良街道、虎石台街道、辉山街道);沈北新区水环境农业重点管控区,涉及街道5个(兴隆台街道、黄家街道、财落街道、新城子街道、道义街道);沈北新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涉及街道1个(新城子街道);沈阳-欧盟经济开发区涉及街道1个(辉山街道)

1个:沈北新区一般管控区涉及街道4个(黄家街道、马刚街道、清水台街道、新城子街道)

苏家屯区

15

8个(竞赛水源、李官水源、沈阳白清寨市级自然保护区、苏西水源、沈阳滑石台地质遗迹省级自然保护区、苏家屯区一般生态空间、翟家水源、苏家屯区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重要区域)

6个:苏家屯区大气环境布局敏感重点管控区,涉及街道2个(沈水街道、八一红菱街道);苏家屯区水环境城镇生活重点管控区,涉及街道6个(沈水街道、解放街道、民主街道、中兴街道、林盛街道、沙河街道);苏家屯区水环境农业重点管控区,涉及街道7个(八一红菱街道、林盛街道、十里河街道、沙河街道、陈相街道、佟沟街道、白清姚千街道);苏家屯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涉及街道4个(解放街道、中兴街道、民主街道、林盛街道);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涉及街道1个(沈水街道);沈阳雪松经济开发区,涉及街道6个(沈水街道、八一红菱街道、解放街道、中兴街道、沙河街道、林盛街道)

1个:苏家屯区一般管控区,涉及街道3个(八一红菱街道、沈水街道、永乐街道)

辽中区

11

7个(辽中区西水厂水源、辽中区新立屯水源、沈阳仙子湖自然保护区、辽中区一般生态空间、辽中区辽河生态保护红线区、辽中区浑河生态保护红线区、辽中区蒲河国家湿地公园)

3个:辽中区水环境农业重点管控区,涉及街道14个(朱家房镇、于家房镇、养士堡镇、杨士岗镇、肖寨门镇、蒲东街道、蒲西街道、潘家堡镇、满都户镇、六间房镇、刘二堡镇、冷子堡镇、茨榆坨街道、城郊街道);辽中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涉及街道6个(满都户镇、城郊街道、蒲东街道、蒲西街道、六间房街道、茨榆坨街道);辽中近海经济区,涉及街道5个(肖寨门镇、茨榆坨街道、蒲东街道、蒲西街道、城郊街道)

1个:辽中区一般管控区,涉及乡镇4个(牛心坨镇、大黑岗子镇、老大房镇、满都户镇)

新民市

14

8个(沈阳仙子湖市级自然保护区、新民市柳河水源、石佛寺水源、新民市蒲河生态保护红线区、新民市绕阳河生态保护红线区、新民市辽河生态保护红线区、新民市柳河生态保护红线区、新民市一般生态空间)

5个: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涉及乡镇1个(胡台镇);辽宁新民经济开发区,涉及乡镇2个(胡台镇、东城街道);新民市水环境农业重点管控区,涉及乡镇12个(张家屯镇、于家窝堡乡、兴隆堡镇、新农村镇、前当堡镇、罗家房镇、胡台镇、公主屯镇、高台子镇、法哈牛镇、大民屯镇、大柳屯镇);新民市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涉及乡镇5个(新柳街道、西城街道、辽滨街道、东城街道、大民屯镇);新民市大气环境布局敏感重点管控区,涉及乡镇2个(兴隆镇、罗家房镇)

1个:新民市一般管控区,涉及街道22个(大红旗镇、大民屯镇、东城街道、东蛇山子镇、高台子镇、公主屯镇、红旗乡、金五台子镇、梁山镇、辽滨街道、柳河沟镇、卢家屯乡、罗家房镇、三道岗子镇、陶家屯镇、西城街道、新柳街道、兴隆堡镇、兴隆镇、姚堡乡、于家窝堡乡、周坨子镇)

法库县

11

7个(法库县东水源、法库县一般生态空间、辽宁法库獾子洞国家湿地公园、沈阳五龙山市级自然保护区、法库县辽河生态保护红线区、法库县巴尔虎山生态保护红线区、法库县五龙山生态保护红线区)

3个:辽宁法库经济开发区,涉及街道4个(吉祥街道、十间房镇、龙山街道、依牛堡子镇);法库县水环境农业重点管控区,涉及乡镇7个(蜗牛石乡、包家屯镇、叶茂台镇、秀水河子镇、四家子蒙古族乡、双台子乡、丁家房镇);法库县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涉及街道2个(吉祥街道、龙山街道)

1个:法库县一般管控区,涉及乡镇14个(柏家沟镇、慈恩寺乡、大孤家子镇、登仕堡子镇、丁家房镇、冯贝堡镇、和平乡、吉祥街道、龙山街道、孟家镇、三面船镇、十间房镇、四家子蒙古族乡、依牛堡子镇)

康平县

10

6个(康平县潘家岗水源、沈阳卧龙湖省级自然保护区、辽宁康平辽河国家湿地公园、康平县一般生态空间、康平八家子水源一般生态空间、康平县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重要区域)

3个:辽宁康平经济开发区,涉及乡镇4个(小城子镇、北三家子街道、胜利街道、东关街道);康平县水环境农业重点管控区,涉及乡镇13个(北三家子街道、北四家子乡、东关街道、东升满族蒙古族乡、二牛所口镇、方家屯镇、海洲窝堡乡、郝官屯镇、两家子乡、沙金台蒙古族满族乡、胜利街道、小城子镇、张强镇);康平县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涉及街道2个(胜利街道、东关街道)

1个:康平县一般管控区,涉及乡镇5个(东升满族蒙古族乡、柳树屯蒙古族满族乡、沙金台蒙古族满族乡、西关屯蒙古族满族乡、张强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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